我相信很多事,沒有對錯之分,只有處理得好壞之分。
有關議員在立法會內說仆街這件事,我認為處理得最好是劉慧卿 - 扮聽唔到,繼續。
畢竟說的人都大人大姐,有自行判斷應在甚麼場合說甚麼話,況且又是民選議員,他是否「令香港人很失望」,自有公論,亦有實質的一票令決定他是否能在立法會繼續議事。他自會需要為他的行為言論負責。
第2處理得好的,是社民連。到底他第一次說粗口之時,是有心仰或無意?是有選擇性地選了溫和的「仆街」,或是由衷而發?
無論如何,他們決定要「搞大佢」這一招用得得好。有膽承認自己有說過,又可爭取不少會說仆街的人的支持,況且,一旦牽涉「什麼是粗口」「為什麼不能說粗口」等等這些語言、道德、哲學問題,一般都會沒完沒了,無論如何辯論,也不能致他們於死地。看長毛拿出文言一段說明仆街有多文雅,無論是否有理,也會覺得他有文學修養吧。可以把原來一面倒的「講粗口」大罪,變成現在的兩邊辯論,只能說「高招」
反之唐唐,主席等等,般出議事規則如同校規,則有點太小看了各其他議員,以及香港市民。
他們到底對這個行動有什麼期望呢?令社民連害怕議事規則而收聲嗎?他們也應能預計會被質問「什麼是粗口?」,應該如何呢?莫非想開會辯論什麼是粗口,然後寫明「西九柒撚屌,Dame Shit Fuck Hell Suck」不能在議會中說嗎!
當手段不能達到目的,一般人稱為不智,或者,戇撚九。
It means "can't stand it". 頂 ding in Cantonese means "to stand against" - 究竟係「冇得頂」定「定唔順」定「頂唔泡」呢?
Saturday, March 28, 2009
粗口,仆街,議事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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