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按:應該唏噓,或是什麼?)
陳水扁往事如煙
陳水扁因貪污受羈押,不禁使我想起一段將近三十年前的往事。那時我主編的《七十年代》月刊,以相當主要的篇幅關注台灣的黨外(即國民黨以外)民主運動,幾乎可以說是將台灣民主運動的實況傳播到海外的唯一管道。
一九八○年,台灣美麗島大審。當時是國民黨專權統治下的戒嚴時期,大審中又對其中八人進行軍法審判,由軍官擔任審判官,最高刑罰是死刑。但在島內外壓力下,審訊仍是公開進行。當時台灣有一批年輕律師,冒極大風險,義務擔任八位被告的辯護律師,其中陳水扁是首被告黃信介的兩位辯護律師之一。黃信介在審前羈押的五十天,寫了許多自承過失的自白書。這些自白書就成為檢方落實黃信介犯罪的證供。
我記得審訊中,讓人感到如遭雷殛般震撼的,是陳水扁提出黃信介自白書是否出自「刑求」下的產物,也就是說,自白書是刑求逼供下而不是出於「自由意志」所作出。若是,那麼控方既「非法辦案」,起訴書所指的犯罪事實就「毋須辯論」,意思是「利益應歸被告」。
他提出「刑求」二字,是當時專權政治之下的禁忌,法庭上立即一片肅寂。軍事檢控官雖起立申辯,但在社會上已產生了共鳴。
這是《七十年代》報導美麗島大審中,我仍然深刻記憶的其中一幕。毫無疑問,當時我心目中陳水扁是一位有勇氣的民主鬥士。
因此,他今天貪腐、墮落,使我除了如其他人那樣感到厭惡之外,也感到唏噓。權力使人腐化。真是因為掌握權力就把一個大有為的、有正義感有勇氣的青年,腐蝕成一個大貪污犯、一個不知羞恥為何物的無賴嗎?權力、人性,太可怕了。
It means "can't stand it". 頂 ding in Cantonese means "to stand against" - 究竟係「冇得頂」定「定唔順」定「頂唔泡」呢?
Monday, November 17, 2008
轉貼:陳水扁往事如煙 ( BY 李怡 @ 蘋果日報2008-11-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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